商业澳洲 移民资讯 5大案例解析高频雇佣问题 | 雇佣法律师密函

5大案例解析高频雇佣问题 | 雇佣法律师密函

2020年的 6月结束了,疫情已持续了好几个月。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联邦政府以及各州政府先後推出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人民的健康,包括关闭边境丶鼓励市民待在家里丶限制聚会人数丶关闭非必要的商店及服务丶食肆餐厅只限外卖及店内人数限制等等。这些措施几乎影响每一位市民和大量的企业,连众多连锁零售店都不能幸免。

面对这罕见和不明确的经营环境,很多雇主都不确定该如何处理雇员和营业的问题让我们一同探讨一下以下五个较常见的情况和有关问题。

情景一

马先生经营一家按摩店。因为顾客人流大幅下降,服务也不属於必要项目和没有符合获豁免的要求,所以马先生按照政府的政策,决定把店暂时关闭。

问1: 我的店关门了,员工不需要来上班,那怎麽办?
答1: 因为马先生是按照政府的政策指引把店暂时关闭,这情况符合法例的要求,可暂时将员工停职停薪 (Stand Down)。停职停薪期间,所有员工皆不会获发工资。全职及兼职的员工可选择使用已累积的有薪假期,那他们便可持续获发工资。

假设马先生的按摩店符合获豁免要求,马先生可以继续营业。并且,在2020年4月9日後,马先生为合资格员工申请了JobKeeper补助。

问2: 虽然我继续营业,但我不能够为所有员工提供平常的工作时数,那怎麽办?
答2: 在JobKeeper补助政策下的停职停薪安排 (Stand Down) 跟常规安排不一样,马先生能够缩减员工的工时,包括日数及时数。但是,在实行减少工时前,马先生必须给员工提供三天的书面通知丶与员工商讨此安排丶保留谘询的书面记录,及为员工提供每两周$1500澳元的补助。有关详情可参阅下列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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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二

陈先生和陈太太经营一家餐馆。由於政府政策规定,餐馆能持续提供外卖服务及餐馆内有人数限制,并且需要收集客人的个人资料。陈生陈太决定继续集中提供外卖服务。经过努力推广及现有客户介绍,餐馆的外卖订单非常多,让陈生陈太忙不过来。

问3: 我们可以要求侍应生为我们送外卖吗?
答3: 简单来说,陈生陈太可以要求侍应生协助,外出为客人提供外卖,但员工有绝对权利选择是否接纳要求。即便员工同意,陈生陈太必须确保员工有相关技能 (如合适驾照)丶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工具,以及合适的额外保障。

同样,在2020年4月9日後,陈生陈太为合资格员工申请了JobKeeper补助。

问4: 在申请JobKeeper补助後,在要求员工处理不同的工作方面有什麽不一样的规定吗?
答4: JobKeeper补助政策为雇主提供明确的指引,在满足若干情况下,陈生陈太可更改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陈生陈太需要确保额外的工作是安全的丶员工有相关所需的牌照及资历,以及额外的工作是餐厅合理的业务范畴之内。以送外卖作例子,陈生陈太需为员工提供防疫设备如口罩,减少员工与客人接触的需要如不接受现金付款和为客人提供「零接触外送服务」;确保员工有驾照,提供公司外送车或交通津贴,和为合理地区范围内的顾客提供外送服务。

另外,公平工作委员会 (Fair Work Commission) 也更新了餐饮服务业工作规范 (Hospitality Award) 的内容,为雇佣双方提供更富弹性的工作安排,包括短期更改工作地点和职务内容。因此,侍应生外送食物是合理和容许的。更多详情可参阅下列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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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三

李小姐经营一家活动策划及布置公司。公司有八位的临时员工 (casual employee),李小姐按不同活动的地点和工作安排为临时员工排班,员工并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因为政府发出的社交限制规定,李小姐公司的客户都取消或延後了所有的活动。因此,她目前没有任何工作安排提供给员工。

问5: 我可以不为临时员工排班吗?
答5: 是可以的。李小姐不需要为临时员工排班和支付工资,因为公平工作法例 (Fair Work Act) 中的停职停薪条例并不适用於临时员工,他们本来就没有获得固定工作时数的保证。

情景四

林先生经营一家律师事务所。自政府推出各项限制後,律所大部分员工皆各自在家工作,只有1-2 位员工每天到办事处工作,负责接电话和处理邮件等工作。

问6: 员工在家工作,那我便没有什麽需要考虑的,对吗?
答6: 不对。即便员工在家工作,雇主林先生还是需要为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根据澳洲法例2011年工作健康及安全法 (Work Health and Safety Act 2011),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健康及安全的工作场所。如果员工获雇主容许或安排在家工作,那员工的家便成为工作埸所。

问7: 我是没可能去每一位员工的家里查看他们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那我能怎麽办以确保作为雇主的责任呢?
答7: 的确,基於隐私、成本和可行性,要视察每一位员工的家居办公室是不可能的。林先生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法来满足法律规定和减低风险:
i. 为员工提供合适的用品和工具。例如让员工把办公室的椅子丶电脑显示器丶个人化的键盘丶滑鼠的用品暂时带回家,为员工创造一个相似的工作环境。
ii. 准备一份检查清单,让每位会在家办公的员工按清单来评估和检查家里的工作环境,消除潜在风险,并且签字确认家里的工作环境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

问8: 我公司的行政工作量严重不够,我可否要求负责行政的员工缩短在家工作的时间呢?
答8: 可以。根据疫情下的文书工作规范 (Clerks Award),在满足若干条件下,雇主能够暂时更改全职或兼职文书及行政员工的工时安排,包括工作范围丶最低工资丶工作时间丶工作时数及使用年假。

条件包括:
i. 缩减时数不能超过标准工时的25%。例如,每周标准工时为37小时,那缩减後的工时不能少於每周27.75小时。
ii. 受影响员工需要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缩减工时。至少有四分之三的员工投赞成票,雇主才能缩减工时。
iii. 投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来完成。更多详情可参阅下列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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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五

李先生经营一家超市,在疫情期间能够照常营业。某天,一位兼职员工通知李先生,他的室友确诊了。根据政府和医生的建议,他也需要自我隔离两星期,不能照常到超市上班。

问9: 员工需要自我隔离,在隔离期间,那我需要付他工资吗?
答9: 在员工隔离期间,李先生不需要支付任何工资给这位员工。超市员工受一般零售业工作规范 (General Retail Industry Award) 保障,是从2020年4月9日起被公平工作委员会 (Fair Work Commission) 修改的99个工作规范之一。根据工作规范,任何被政府或医疗机构要求自我隔离而无法上班的员工,可获得两星期的无薪流行病假期 (unpaid pandemic leave)。如雇主同意,员工可获得更多的无薪流行病假期。无论员工是全职丶兼职或临时员工,皆可获得此假期。此假期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开始使用。

超市的另一位员工王女士有一对年幼的子女。因为学校有其他小孩生病,王女士没有把孩子送去学校。王女士打算请一个月的年假,待在家里照顾小孩。但是,王女士到目前为止只积累了两星期的年假。

问10: 作为雇主,我同意让王女士请假。但她的年假不够,我能提供什麽选项给她呢?
答10: 从2020年4月9 日起,若雇主同意,员工可使用「支取半薪」(half pay) 的方式来延长他们的年假。以这情况为例,王女士有两星期可领取全薪的年假。如雇主李先生同意,王女士可以在放年假期间领取一半的工资,那她便能够把两星期全薪年假变成四星期半薪年假。王女士领取的工资没变,李先生的支出也是一样。这样子的话,王女士既能延长假期,李先生也能缩减人手,对雇主和雇员都是双赢的安排。

李先生和王女士必须签署书面协议,证明双方皆同意此安排。李先生需要保留协议以作记录之用。王女士也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开始使用其半薪年假。更多详情可参阅下列网页。

参考资料网页>

本文作者:张启贤律师

文章来源:澳洲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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