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的不良工程问题,特别是涉及住宅发展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最近推出的一系列改革的一部分,《2020 年住宅公寓建筑(合规和执法权)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旨在加强消费者保护并提高建筑行业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该立法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开发商进行可能导致严重缺陷的建筑工程。在该法案中,“开发商”被广泛定义为包括任何安排、促进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促成住宅公寓建设工作进行的人。
重要的是,该法案赋予了追溯检验的权力,允许客户服务部部长(秘书)或其代表(例如建筑专员)检查过去十年内完成的住宅建筑工程。
虽然这项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本文将探讨立法赋予的广泛权力,特别是要求开发商作出可强制执行的承诺以修复建筑工程的任何严重缺陷的重大权力。
该法案赋予了哪些权力?
为了保护公寓业主和居民免受不良建筑的影响,该法案授予了前所未有的权力,允许部长或其代表:
签发禁止令,禁止签发职业证书,或在有关情况下,禁止为某地层方案注册地层图则。
发出停工令,阻止开发人员继续工作。
发布建筑工程整改令,要求开发商开展或不开展建筑工程,以消除、尽量减少或修复严重或潜在的缺陷。
签订可强制执行的开发商承诺。
发布合规成本通知,允许政府补偿该部门产生的任何成本和开支。
根据该法案发布的命令可在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登记册(以下简称“登记册”)上公开查阅。现有禁令的简要概述如下。
禁止令
在下列情况下,部长可发布禁止令:
开发商未将预计何时申请职业证书通知部长,或在职业证书申请提出前不到六个月通知部长;
建筑物存在严重缺陷;或者
开发商并没有向部长交付建筑工程合约价格的2%的建筑保证金。
如果证明人违反禁令颁发职业证书,则该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停工令
如部长或其代表认为建筑工程正在或可能对公众、占用者或潜在占用者造成重大伤害,则可发出停止工程令。
违反停工令是严重罪行,公司如违反停工令,将面临最高33万元的罚款。
建筑工程整改令
如果部长有理由相信建筑工程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缺陷,则该法案授权部长发布建筑工程整改令(整改令)。在发布整改令之前,除理事会等任何相关方外,部长还必须向开发商提供一份有意发布整改令的通知。
开发商有权在收到命令后 30 天内向土地和环境法院提出上诉,但开发商必须意识到,不遵守命令也可能导致高达 330,000 美元的罚款。
可执行的开发商承诺
该法案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引入可执行的开发商承诺。可强制执行的开发商承诺涉及开发商与部长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该承诺代表了开发商将不违反该法案并在出现任何严重缺陷时进行补救的诚信标志。
可强制执行的开发商承诺本质上是自愿的,主要为业主立案法团的利益而运作。承诺制度的目的是为业主立案法团创造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来解决有缺陷的工程。该制度要求政府在六年的保修期内持有开发商提供的担保,旨在增强对业主立案法团的信心。
由于该法案是相当新的,迄今为止只有一项已公布的可执行承诺出现在登记册上。然而,可强制执行的开发商承诺制度似乎正在获得势头,最近有报道称更多开发商加入了这些承诺制度。
合规成本通知
在发出建筑工程整改令的情况下,部长还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合规成本通知。合规成本通知要求开发商支付部长根据该法案行使其权力和调查建筑工程整改令合规性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结论
鉴于该法案最近才出台,其权力的真正效力以及这些权力在法院和/或法庭的执行情况尚不得而知。然而,很明显,任何旨在简化开发商与业主立案法团之间缺陷工作问题解决方案的制度都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尤其是对受影响的业主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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