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au 文章 社会活动人士请求新南威尔士州停止将强制性控制定为犯罪

社会活动人士请求新南威尔士州停止将强制性控制定为犯罪

 

强制性控制在新南威尔士州将被定为犯罪行为,但社会活动人士请求新南威尔士州总检察长放慢脚步,称如果不恰当地咨询受害者和专家,该法案可能会“再次给受害者带来精神创伤”。

 

 

本周,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强制性控制法提案,总检察长马克·斯皮克曼重申,这可能“意味着生与死的区别”。

该法案将对家庭暴力(包括胁迫和控制行为)进行明确和易于理解的定义,从跟踪和恐吓罪中删除特定意图,并将胁迫和控制行为作为量刑的加重因素。

然而,活动人士和家庭暴力组织警告称,该法案可能弊大于利。

前澳大利亚年度人物和倡导者罗西巴蒂说:“如果刑事定罪没有足够的时间与受害者幸存者和该领域的专家进行磋商,那么这项复杂的立法有可能再次伤害它旨在保护的人。”

新南威尔士州家庭暴力受害者支持组织、Wirringa Baiya土著妇女法律中心、新南威尔士州妇女法律服务和Redfern法律中心也呼吁在法案实施前进行进一步磋商。

他们说,该立法目前对缺乏家庭暴力的上下文定义,这可能会造成混淆。他们还表示,警察也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培训,而在这之前,这项法律就将被引入。

 

 

强制性控制是一种滥用行为,会对个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产生有害的影响。它可能包括性虐待、心理虐待或经济虐待。

该法案在澳大利亚开创了历史性的先河,如果肇事者被判有罪,他们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斯皮克曼说,目前的立法借鉴了海外司法管辖区的经验,但政府已经建立了“最能反映新南威尔士州社会多样性的定制罪行”。

他拒绝了推迟立法进行进一步磋商的请求,称该法案可能“实际上意味着生与死的区别”。

“它具有挑战性的事实并不能成为无所作为的借口,”他说,并补充道:“强制性控制已被证明是家庭暴力杀人的一个危险信号。”

斯皮克曼证实,该法案一旦通过,要到2024年才会生效,届时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警察培训。

一位呼吁将强制性控制定为犯罪的重要活动人士是苏·克拉克(Sue Clarke),她是昆士兰州妇女汉娜·克拉克(Hannah Clarke)的母亲,她在2020年被前伴侣谋杀。她的三个孩子也被杀害。

 

 

苏接受采访时说过,汉娜不认为自己处于一段虐待关系中,因为她的丈夫并没有对她采取身体上的暴力行为——但她没有意识到强制性控制同样普遍且会带来伤害。

“她会说,‘但他从来没有打过我。汉娜的丈夫也会对我们说同样的话:“我从来没有打过她。”在他们俩的脑子里,这就是家暴的定义。”苏说。

苏是呼吁进行更多强制性控制科普教育的人之一,目的是让澳大利亚人了解强制性控制的影响,并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行为。希望澳大利亚其他州也能效仿。

如果这篇文章给你带来了任何问题,或者如果你觉得你需要找人倾诉,请联系我们的家庭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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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c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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