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指定的数字平台分别向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提供代码,以解决这些平台与新闻媒体业务之间议价关系的不平衡,并认识到内容货币化和价值共享的必要性;
- 通过协调媒体监管框架,解决新闻媒体业务与数字平台之间存在的监管失衡问题;
- 每年有针对性地向当地新闻业提供约5,000万澳元的专项资助;
- 鼓励慈善资金资助澳大利亚公益新闻的措施;
- ACMA对数字平台识别可靠新闻的努力及成果进行监控;
- 要求数字平台起草并实施行业准则,以处理关于故意误导和危害性新闻报道的投诉;
- 引入强制性的ACMA准则,协助在数字平台上执行版权保护。
促进竞争
调查显示,大型数字平台收购初创公司有可能消除未来的竞争威胁。收购还可能增加平台对数据的获取量。这两种情况都可能进一步巩固平台的市场力量。
ACCC建议修改澳大利亚的并购法律,明确要求考虑潜在竞争的影响,并对数据的重要性引起充分重视。ACCC还建议大型数字平台必须同意一项通知协议,该协议将强制这些平台向ACCC通报可能影响澳大利亚境内市场竞争的拟议收购。
该报告还要求谷歌允许澳大利亚安卓设备用户(新设备和现有设备)能够直接从多个选项中选择搜索引擎和互联网浏览器,而不是像欧洲像在欧洲那样提供默认选项。
增强消费者保护
有效的消费者保护对于解决与主流数字平台相关的问题至关重要。在整个调查过程中,ACCC已经确定了一些有问题的数据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ACCC在调查其中一些数据处理措施是否违反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了进一步处理不符合现行消费者法的数据处理措施,ACCC还建议对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实行全面禁止。
西姆斯表示:“在快速发展的数字市场中引入这一广泛而灵活的禁令,将增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以保障消费者做出明智且真实选择的能力。”
ACCC再次建议,应该禁止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并应进行民事罚款,而不只是像现在这样仅仅将其废除。
ACCC进一步建议采用强制性标准来强化数字平台的内部争议解决流程,并建立监察员计划,以协助解决消费者与数字平台提供商之间的争议和投诉。
保护隐私
鉴于数码市场的隐私、竞争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互相交叉重叠,ACCC提出了一系列与隐私相关的建议,包括:
- 加强“隐私法”中的保护措施;
- 对澳大利亚的隐私法框架进行更宽泛的改革;
- 专门针对数字平台引入隐私准则;
- 对严重侵犯隐私行为引入法定侵权行为。
调查发现,数字平台的隐私政策普遍冗长、复杂、模糊、难以指引,许多数字平台事实上并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对收集、使用和披露用户数据的有效控制权。
有问题的数据处理措施包括使用点选即视为同意的用户协议并强制消费者接受保留条款。
西姆斯表示:“我们非常担心,当前的隐私政策给消费者带来了有控制权的错觉,但实际上这几乎是法律豁免领域,使得数字平台在如何使用消费者数据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由于这一领域的担忧日益加剧,我们认为,我们建议的一些隐私改革应该适用于整个经济领域。”
隐私法的建议修正案应由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OAIC)制定的可执行隐私操作规范补充,并解决数字平台特有的数据处理措施问题。
对数字平台的持续审查
ACCC建议政府在ACCC内部设立一个专业的数字平台分支机构,拥有长期收集信息的权力,主动监测和调查数字平台可能违反消费者法律的潜在反竞争行为,并开展滚动市场研究。
西姆斯表示:“我们认为,鉴于数字平台在数字经济中所占据的关键地位、它们的持续扩张以及它们所运营的市场的不透明性和复杂性,继续进行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
新分支机构的首要任务之一应是对广告和媒体机构提供的广告技术服务和在线广告服务的供应进行调查。
调查将确定是否存在任何竞争或效率问题,并有助于提高这些服务的供应透明度。
西姆斯说:“ACCC亦会定期向政府提供有关问题的报告,并会与政府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协助统筹这方面的工作。此外,ACCC亦会成为与海外同事交流经验并反馈的重要环节。”
专业监管机构发挥互补作用
ACCC建议未来对数字平台的执法和监管应由包括ACMA、OAIC和ACCC在内的现有监管机构来处理。
西姆斯说:“ACCC、ACMA和OAIC已在密切合作,目前已在此次调查涵盖的领域积累了专业知识。”
“过去18个月,澳大利亚及时的调查以及许多重要的国际报告和外部发展引起了全球关注。这些报告表明了改革的共同关切和动力。”
“如今,世界已经认识到数字平台的市场影响力,以及它对消费者、新闻、企业和社会更广泛的影响。我国和全球其他国家将继续采取行动。”西姆斯表示。
翻译:文静
来源:ACC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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