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烧烤店打人事件引来人们的强烈谴责。事实上,打人、攻击人在哪里都有可能发生。生活在国外,知道什么攻击行为会触犯到当地的刑法十分重要!甚至你可能曾经受到过某种攻击,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澳洲竟然是构成犯罪的!今天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烧烤店案可能涉及的一些法律,并着重了解一下在澳洲,打人、攻击人可能会涉及什么罪名和引发什么严重后果?
烧烤店事件一出,国内各法律界人士讨论的比较多的针对此次案件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如下:
1. 寻衅滋事罪
2. 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然,目前案件尚在调查中,具体是否涉及到更多的罪名以及如何定罪,还需观望并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澳洲法律
在澳洲,打人和攻击他人同样可能涉及多项罪名。了解当地的刑法十分重要,因为它不仅会告诉我们什么行为可能触犯到法律,还会让我们知晓什么时候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我们来主要聊聊新南威尔士州(NSW)的相关刑法规定。
1. 普通攻击罪 (common assault)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61条规定,但凡袭击任何人,虽然没有造成实际的身体伤害,但应当被判处两年的监禁。
言下之意,无需证明对受害者身体造成损伤也可能构成普通攻击罪。
有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普通攻击?
1. 使用武力。包括打人、用棍子戳人等。甚至对着人吐口水碰到别人的衣服或者身体都可能算是普通攻击。
2. 威胁使用武力。值得注意的是,普通攻击不一定要有实质的身体接触,威胁使用武力也能算是普通攻击,比如a作出要攻击b的动作让b感受到自己马上会受到危险,又或者a电话里威胁b说:“我就在你家门口,你等着,我马上就来修理你”,都有可能够得上普通攻击。
2. 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攻击罪 (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59条规定,
(2) 如果某人在另一人或多人的陪伴下犯下第(1)款规定的罪行,被判定犯有本分节所述罪行的人可被监禁7年。
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一些例子比如:淤青(bruises), 抓痕(scratches), 骨折(broken bones)等。
3. 鲁莽地严重身体伤害行为 (Reckless grievous bodily harm)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35条规定,
(2)鲁莽地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的行为是指一个人:
(a) 对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且
(b)鲁莽地对该人或任何其他人造成实际身体伤害。
最高刑罚–监禁10年。
其中,“鲁莽地”意思是如果你预见到了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可能性,但你还是继续你的行为,这就是 “鲁莽”。
严重的身体伤害可以包括一些严重或永久性的伤害,比如瘫痪、截瘫、植物人状态、永久性地毁容、打掉孕妇腹中的胎儿等等。
如协同作案,最高可判14年监禁。
4. 鲁莽地伤害行为 (Reckless wounding)
这里的伤害(wounding)是指破损或切割皮肤内层(interior layer of the skin)(真皮)的那些损伤。比较常见的wounding 例子是:比较深的刀伤或切割伤,或者其他行为导致真皮破裂等。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35条规定,
(4)鲁莽伤人 (wounding)是指:
(a)伤害(wounding)任何一个人,并且
(b)鲁莽地(reckless)对该人或任何其他人造成实际身体伤害(actual bodily harm)。
最高刑罚–监禁7年。
如协同作案,最高可判10年监禁。
5. 故意伤人或严重伤害身体 (Wounding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with intent)
这里着重强调的是故意,而不是预见到可能会造成但继续做这个行为的“鲁莽”。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33条规定
(1) 一个人如果:
(a)伤害(wounds) 任何人,或
(b) 对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grievous bodily harm)。
并存在着意图(with intent),即构成犯罪。
最高刑罚–监禁25年。
(2) 一个人如果在意图抵制或阻止他或她(或其他人)的合法逮捕或拘留的过程中:
(a)伤害(wounds)任何人,或
(b) 对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即构成犯罪。
最高刑罚–监禁25年。
6. 攻击致人死亡 (Assault causing death)
根据 Crimes Act 1990 (NSW) 第25A条规定:
故意打人致人死亡的,则
最高刑罚–监禁20年。
要使罪名成立,必须证明:
(a) 该人故意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或持有的物体击打 (hit)另一个人
(b) 该攻击没有得到法律的准许,也没有法定的合理的理由
(c) 该攻击导致了另一方的死亡
7. 醉酒后打人 (“One Punch”)
喝酒或醉酒后做出冲动或出格的行为会不会成为一个借口?在澳洲(新州),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醉酒的情况下打人,甚至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刑法规定,年满18岁的人,如果在醉酒的情况下打人致人死亡的,则可能最高被判监禁25年,并且8年不得假释。
这个法律最早的推出是为了整治酒后的暴行。在2012年,18岁的托马斯和他的女友在街边行走,在途经kings cross维多利亚街道附近时,被一名据目击者称,看上去醉酒的男子Kieran Loveridge一拳击中面部,托马斯被击中后倒地,头部磕在了人行道上。不幸的是,几天后托马斯因头部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年仅18岁。
当然,这个法律俗称“一拳法”的法律也有一些门槛,比如对打人时血液里的酒精浓度、击打方式等都有规定。
抗辩理由 (Defences)
在澳洲,如果犯了攻击、伤人等罪还有回旋的余地吗?答案是有的。
常见的有以下这些抗辩理由比如:
1.正当防卫(self-defence)
2.被胁迫(duress)
3.丧失自主能力(automatism)
4.有精神疾病等。
但是在具体案件中,抗辩理由存不存在,是拥有完全的抗辩理由(defence)还是部分的抗辩理由(defence),要视抗辩类型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意见。
如有需要——
如需涉及刑法的相关问题,建议大家能够寻求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的建议和帮助,对法律精准的了解和解读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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