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立法明确“性同意“的定义。
这项法律将“性同意“定义为言语或行为上的沟通,而不是简单的假设同意。法律阐明,如果一个人同意一种性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同意其他行为;睡着、失去知觉和醉了的人不能同意;沉默不是同意;同意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一个人可以随时改变主意或拒绝;同意只能是自愿的,不能被胁迫。
新南威尔士州对新立法进行了宣传/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官网
新南威尔士州总检察长马克·斯皮克曼(Mark Speakman)表示,新法律明确规定,要与某人进行性活动,一个人需要说些什么来表示同意,或者需要做些什么来寻求同意。
“同意是一种相互和持续的沟通,而不是假定他同意。”
总检察长表示,立这项法律是为了解决新南威尔士州性暴力问题。在过去六个月里,新州政府与司法官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警察合作,确保他们充分了解这一变化。法官将向陪审团提供5个新方向,以解决对“性同意”的误解。
这些指示将阐明性侵可能发生在许多情况下:熟人和已婚夫妇之间;性犯罪并不总是暴力或导致伤害;对性侵犯没有所谓典型的“反应”;创伤对受害者的影响不同;并不能因为着装、饮酒或吸毒就假定对方同意性行为。
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改革委员会接受广泛意见后,对法律进行修改/《每日邮报》
据《每日邮报》报道称,新立法将保护夫妻之间更安全的性行为,也希望保护昏迷中的人。
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改革委员会接受了190多份意见书和广泛社区咨询后,对法律进行了修改。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4428582984625205&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