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林肯·克劳利(Lincoln Crowley)被任命为昆士兰州最高法院法官,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位原住民背景的最高法院法官。
7月,华裔律师尼可拉斯·陈(Nicholas Chen)被任命为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法官,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位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的华人律师。
亚裔如何消除根深蒂固的制度性偏见?(Wesley VanDinter)
澳大利亚法律界一直以来很少有非欧裔背景的人士担任如此之高的领导职务。这两名律师的成功任命,打破了该行业在实现观点多样化方面长久以来的瓶颈。
然而,澳大利亚目前尚未有任何有色人种背景的法律界人士在联邦最高法院——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担任法官。
HBA法律事务所合伙人、科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卢安德(Andrew Lu)是首位被任命为西澳州行政法庭会议成员的华裔律师。他在接受ABC中文采访时表示,澳大利亚的法律界比较谨慎和保守。
“澳大利亚各级法院的法官通常是从高级大律师中挑选擢升的。法律界在资历和等级方面一直存在差别和区分,而澳大利亚亚裔背景的高级大律师相对较少,”卢安德说。
“我是一家全国性律师事务所的诉讼合伙人,我能想到的只有十几个有类似背景的同行。”
HBA法律事务所合伙人、科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卢安德表示,需要有意愿打击现有的偏见。(Supplied by Andrew Lu)
亚裔过度拥挤在初级职位上
虽然在法律界高级职位上的亚裔寥寥可数,但拥挤在初级职位上的亚裔律师却比比皆是。
数据显示,澳大利亚人口中9.6%为亚裔,而以新人面貌跨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毕业生中,亚裔比例超过了25%,但到了律所合伙人这一领导职位上,比例只有3.1%。
卢安德指出,亚裔在律所担任初级职位的人数众多,部分原因是澳大利亚法学院有大量的亚裔学生。
“法律职业对那些参与社会正义问题、重视法治的人,或者那些渴望在私人法律事务所工作并通过代表他人利益来解决法律问题的人来说,具有吸引力。
“但对毕业生项目名额的竞争如此激烈,意味着不是每个攻读法律专业的学生都能进入澳大利亚法律界成为事务律师或出庭律师,”卢安德说。
“我在同事们对澳大利亚亚裔法律学生的评估中,看到了‘默默无闻的成功者’这样的称呼,并且强化了模范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
“这在寻求大学录取或第一份工作时很有帮助,但在提出晋升的理由时却没有帮助,”卢安德表示。
朗伦律师事务所资深事务律师张卓轩在接受ABC中文采访时表示,自己十多年前留学悉尼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后另辟蹊径,不走竞争激烈的出庭律师的职业路线,而选择更适合自己双语文化的事务律师(solicitor)。
张卓轩表示,律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Supplied)
“和我一起从法学院毕业的,在这边从小长大的华裔律师,他们走的途径和我很不一样。他们要跟本地其他种族的学生去竞争…去律所竞争申请毕业生项目,如果申请不到的话,可能连律师这个门槛都进不了。
“我承认跟文化是有关系的……律师一个很重要的能力就是要获得别人的信任,不仅是客户的信任,还有法官的信任,还有和社会各个点打交道别人能够相信他/她,”张卓轩说。
“还有一批华裔律师被吸进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加班更没有怨言,工资更低。”
张卓轩表示,亚裔毕业生如果愿意去北京、上海、香港工作,也有很好的职业路径可以直接空降,但之后返回澳大利亚仍会触顶竹子天花板,无法晋升。
“有些回到澳洲来,但他们的职业发展受到的影响就会比较大。竹子天花板对他们来讲会更加明显,因为他们在海外所积累的经验还有文化上所获得的优势,调回到本地公司后就没那么明显了。”
亚裔成为法官的漫漫长途
目前尚未有任何有色人种在澳大利亚联邦最高法院——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担任法官。(ABC News: Gregory Nelson)
1938年,祖籍中山的李长信(William Jangsing Lee)成为首位在新州被授予出庭律师资格的华裔澳大利亚人。
2018年,来自维州律师协会的威廉·赖(William Lye) 和凯姆·张(Cam Truong)成为首批被任命为澳大利亚御用大律师(QC)的华裔律师。此时距离华人移民澳大利亚已过去了200年。
由于澳大利亚各级法官通常是从高级大律师中挑选擢升,亚裔若想被任命为法官,第一道门槛就是要成为高级大律师。
数据显示,澳大利亚出庭律师(barrister)也就是俗称的大律师中,只有1.6%是亚裔,而法官中,亚裔只占到0.8%。
亚裔澳大利亚律师协会(AALA)前全国主席、人民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兼负责人刘仲權(Kingsley Liu) 在接受ABC中文采访时表示,华裔遭受了200年的历史性体制偏见。
“[澳大利亚]宪法和法律本身都反映出了[对华裔的]边缘化和差异化,宪法第51条第26款、人头税、《1901年移民限制法》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最近的《2018年外国影响力透明计划》,”刘仲權说。
刘仲權律师表示,澳大利亚宪法和法律本身反映出边缘化和差异化。(Supplied)
“政治领导层在我们自己的亚洲邻国问题上仍然反映出参差不齐的了解,这也同样转化到对我们自己的澳大利亚华裔公民的理解上,”刘仲權表示。
另一方面,正如科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卢安德律师所指出,澳大利亚的各级法官由行政委员会任命,从而将大量的责任和权力集中在州或联邦一级的副总检察长和总检察长手中,也令偏见更容易带入。
“它[澳大利亚的司法任命程序]还依靠目前法院和法庭的领导者参与甄选和征求意见过程,这意味着每个法院的首席法官或首席大法官可能会被要求对进入决选名单的候选人的合适性发表意见,”卢安德说。
“征求意见的过程可能包括咨询法律协会主席。很少有澳大利亚法官是从学术界或事务律师这一分支进入法官队伍的。
“潜在的司法任命候选人的名字如何被列入名单的确切过程是不透明的。每个人都会把自己的偏见带到一个不透明的过程中,”卢安德说。
卢安德指出,澳大利亚法律学会(AAL)最近在探讨,如果网撒得再大一点,就会出现不同的、更多样化的候选人。
刘仲權认为,还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看出亚裔担任法律界领袖职位的趋势。
“我们都需要反思媒体、科学、企业、政府和法律领域由此产生的、正在加强的文化多样性运动。我们希望最终能够消除根深蒂固的制度性态度。”
个人如何打破竹子天花板
从事律师工作十年的张卓轩觉得,年轻律师最理想的状态是有一位非常有能力的导师指引,这样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但她更喜欢向同龄人学习。
“我从同僚中获得了很多支持……老板压你,有很多东西要去学,甚至很卑微地跟一些大律师去学。
“让我觉得不用那么卑微的状态就是跟我的同龄人[去学]。跟他们做案子的时候,有互相帮助。我现在喜欢找跟我同龄的出庭律师,就是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架子。”
是什么挡住了亚裔晋升的脚步?(ABC News: Brendan Esposito)
张卓轩坦承,曾经自己比较不愿意挑一些和自己肤色、背景不同的客户,但年龄和经验的增长打开了她的视野。
“原来我会感觉我的肤色、语言会对我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影响我的职业发展,后来发现是这种思维模式限制了自己,”张卓轩说。
张卓轩表示,现在她的客户来自各种族裔,包括欧洲裔、印度裔、阿拉伯裔等等。
“这个时候他们会要突破一些种族上的偏见或是文化上的不一样。好处是,如果人家踏出这一步,你也踏出这一步,我们不同文化的人可以在大家都努力的情况下,实现合作并拿到更好结果。”
卢安德也赞成打破族裔偏见的做法。他指出,要打破竹子天花板需要团结盟友。
“那些重视公平和公正的人渴望完全拆除天花板,但要使澳大利亚亚裔成为积极机会的有效代理人,盟友是必要的。需要有意愿打击现有的偏见,这可以通过已经拥有权力和影响力的盟友来实现。”
法律界需要打破族裔偏见。(AAP: Bianca De Marchi)
卢安德以亲身经历举例说,共同的移民经历使他与二战后欧洲移民潮中举家来到澳大利亚的杰出法学家和法律界领袖建立起了纽带。
“作为第一代澳大利亚华人,我在法律界的同事和承认并尊重不同观点价值的客户中找到了盟友和拥护者,”他说。
“曾经经历过澳大利亚天主教和新教教派之间或种族之间的态度变化的同事们鼓励我指出偏见,但不要好战风格。我们需要意识到特权是如何被分享的。这不是同化,而是在尊重不同观点的同时,拥抱共同的价值观。”
卢安德对亚裔年轻人的建议是,要扬长避短,并鼓励年轻人全身心投入自己关心的事业。
“作为一个内向的人和一个倾听者,在这个传统上偏爱外向和健谈的职业中,我发现专注于所长而不是抛弃它去模仿别人的特质,是一个更让我感到满足的方法,并帮助我找到作为一名律师和推动良好治理的自己的声音,”卢安德说。
“加入进去,深入参与与你有关的问题和事业,并将你的全部身心投入到推动你所关心的利益中去,”卢安德说。
刘仲權也鼓励年轻亚裔要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和直觉。
“这是掂量你自己所走之路的真正利弊所在。其他的声音可能是负面的:如果来自你自己的社区,可能反映了他们的恐惧和嫉妒;如果来自主流社会,则反映了他们的优越性和隐蔽的偏见。”
“不要再相信成为模范少数民族会有奖励。那条队伍是最长的队伍之一,”刘仲權说。
“测试并计划战略性的行动,这些行动在开始时可能看起来风险最大,不容易被接受,但它可能只是你的一扇门,其他人会低估它的价值…在可能的情况下,尝试与其他华裔和亚裔合作,将你们的努力结合起来。”
最迫切的行动
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解决系统性偏见。(Jason Morrison: www.sxc.hu)
2021年亚裔澳大利亚律师协会提交报告给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LRC)指出,无意识和交叉性的偏见与歧视,尤其是种族优越感的文化偏见,不仅仅关乎个人的思维和行为,也是机构中以盎格鲁-欧洲裔人为主的高层领导的“群体性思维”。
“这反映在那些处于领导地位和决策角色的人在雇用员工、招聘新人以及涉及大律师的简报时表现出的倾向性上,往往采用那些模样和思维像他们的人,”亚裔澳大利亚律师协会的这份报告写道。
本月,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出台司法公正与偏见问题最新报告,并经由澳大利亚总检察长提交给了联邦议会。报告建议,通过改变任命程序、司法教育以及收集法院用户反馈和联邦法院的案件数据等途径,加强体制结构以支持法官并解决系统性偏见。
亚裔澳大利亚律师协会前全国主席刘仲權律师支持这一建议,呼吁为来自文化与语言多样性背景的人士提供进入法律界的途径。
“改革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司法程序、法院系统和沟通、律师、法学院和法律继续教育等方面,从而减少文化上的不利因素。”
刘仲權也呼吁采取类似于英国模式的司法任命委员会,让更多的社区代表参与其中。
西澳州行政法庭会议成员卢安德律师则指出,澳大利亚需要从政府和机构层面上摆脱身份政治,着手收集更全面的数据,并积极将这些证据应用于措施中,诸如配额或设定目标等。
“更多的亚裔澳大利亚人需要能够庆祝其他亚裔的成就,并在我们攀登的同时提携他人。那些选择和任命决策者的责任人需要准备好与自己的偏见作斗争,拥抱多样性的力量,这就是多样性。”
卢安德同时指出,过去20年来,澳大利亚女性法官人数的大幅增加对亚裔来说是一个激励。
“性别平等和女性被任命为法官的人数大幅增加,带来了宝贵的观点,帮助以积极的方式塑造法律。如果没有澳大利亚女性律师协会的倡导和那些被任命的人愿意并能够边攀升边提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亚裔澳大利亚人可以从中吸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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