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澳洲 文章 澳大利亚新版《2023年消费品(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 安全标准》发布 旨在降低危险小零件的伤害

澳大利亚新版《2023年消费品(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 安全标准》发布 旨在降低危险小零件的伤害


 

 

 

2023年9月4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新的儿童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2023年消费品(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安全标准》(Consumer Goods (Toys for Children up to and including 36 Months of Age) Safety Standard 2023)。该强制性标准旨在尽可能地降低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玩耍过程中因误吞脱落的小零件,而导致哽塞或窒息的风险,以防重伤或死亡。目前澳大利亚现行的儿童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2003年第14号消费者保护公告》(Consumer Protection Notice No. 14 of 2003, as amended by Consumer Protection No. 1 of 2005)是2003 年底发布的。该新标准将取代现行标准,并于2025年3月5日正式生效。

覆盖的产品范围

适于36个月及以下儿童的玩具系指作为玩具进行设计、制造、标记和销售的产品,或明确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

主要要求

根据该安全标准,澳大利亚允许供应商遵守以下玩具安全标准的任一项:

NO.

标准号

1

AS/NZS ISO 8124.1:2023《玩具安全 第1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2

EN 71-1:2014+A1:2018《玩具安全第1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3

ASTM F963-17《玩具安全标准规范》

4

ISO 8124-1:2022《玩具安全 第1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此外,该标准对含有电池的玩具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含有任何类型的电池,电池盒只能使用工具的方式固定。如果电池类型为纽扣电池应满足《消费品(含有纽扣/纽扣电池的产品)》(Consumer Goods (Products Containing Button/Coin Batteries) Safety Standard 2020)

生效日期及过渡期要求

该新的安全标准将在注册后次日予以采用。同时新的安全标准将提供18个月的过渡期,以便供应商能够适应新要求。在过渡期内,供应商可选择遵守如下任一项。

(1)《2003年第14号消费者保护公告》Consumer Protection Notice No. 14 of 2003, as amended by Consumer Protection No. 1 of 2005。

(2)《2023年消费品(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安全标准》Consumer Go


 

 

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H18835682048/article/details/133272018?ops_request_misc=%257B%2522request%255Fid%2522%253A%2522169900313316800197044528%2522%252C%2522scm%2522%253A%252220140713.130102334.pc%255Fblog.%2522%257D&request_id=169900313316800197044528&biz_id=0&utm_medium=distribute.pc_search_result.none-task-blog-2~blog~first_rank_ecpm_v1~times_rank-17-133272018-null-null.nonecase&utm_term=%E6%BE%B3%E6%B4%B22023

作者: 知澳头条

知澳资深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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