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宁,1981年生于南京。1993年考取南京外国语学校,其间获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和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高中组特等奖。1999年保送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口译专业,其间获第七届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并出版译著三本。2003年8月入外交部翻译室,2004年9月公派赴英留学。
My English Journey
我的英语学习历程
ColinPowell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My 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Powell说过,自己是a 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为题记。
A Bumpy Start
曲折的开始
开始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每学完一课,老师会在黑板上写下生词的中文,然后找人上去写英文,完了再带大家读一遍。为了不当“出头鸟”,每到英语课,一向很皮的我总是变得很乖。可这一天终究躲不过,虽然手心写了“阿姆布热拉”之类,可在黑板前吭哧了半天也没把umbrella拼对。
小学升初中英语考了96,但周围清一色的满分让我抬不起头来。好在英语要折成20分满分——加上我语文不错——才勉强进了外语学校。
外语学校集中了全市的优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厉害——告诉我他有英文名了,叫Superman。但第一节课过后,他终究没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师给我们取名:我叫Peter,他叫Paul——日后有人调侃:“XX催你还钱,没钱就找孙宁借”,打成语一个:rob Peter to pay Paul。
这堂课让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学语言的料。同班一个女孩的名字(Laura)我舌头怎么也绕不过来;课代表名字(Margaret)的拼写是到初三时才记住的。
Getting on My Way上路
孺子不可教,但老师却有教无类。中学第一位英语老师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龄。程老师要求很严,但我们却很感激她: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她上课条理清楚,一丝不苟;课下还主动帮我们答疑,给我们念诗,教我们唱歌。初二寒假前,程老师说下学期不教我们了,我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是有泪水的。这就是我爱上英语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启蒙老师。
磁带上的那些“鸟语”,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校同学聚会时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Meet 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 Krisp …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3L的Look,Listen and Learn!,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
爱屋及乌,我们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编者,一个秃秃的小老头。数年后某天下午,老先生辞世的消息从收音机里传来,才好像真正宣布那个时代的终结。现在,每当我看见外研社边老先生的塑像,就会默默祈祷每个刚开始接触英语的人都能有我这么幸运,有本好的启蒙教材。
虽然喜欢英语,可高分总和我无缘。有半年时间,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88到89.5之间徘徊。“Peter,怎么又是89.5,不能再高哪怕0.5分?”程老师曾经恨铁不成钢地问我。其实,铁不是刚,不全是因为粗心,也不总是运气不好,全是因为火候未到。只要点破了那层窗户纸,就会豁然开朗。
举个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chimney。全班有一半同学都想到了,就是不会拼。拿到卷子我才悟到:原来拼写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读音走的呀!这么简单的道理,原先怎么没想到呢?
除了顿悟,还要善于观察、归纳。语言不是数学,没有一定之规,有也总有大量例外。但纵使归纳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不是吗?一次测验,考stop后面跟的动词形式,当时虽学过like加不定式和动名词的区别,但没学过stop加doing,更别说to do,考得有点超前。但我想,既然like有这样的区分,stop可能也有吧,于是选了to do。
试卷发下来,我错了。但我觉得自己比那些无论是(扔硬币)蒙对的还是想都不想就填了to do的人都厉害,因为我动了脑筋。虽然我的推断最后证明是错的,但通过这么一番类比,我对stop todo和doing的分别印象一定比别人深,这就是收获。
找到了这样一个窍门,我以后每次英语都考在九十分以上,再没有失手过,还不时拿第一,先是班上的,然后是年级、省市乃至全国。英语学习的轻松,还带动了我其他课的成绩,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
Is There a Short Cut?
有无捷径
如果就此以为学英语有捷径,那就错了。有的办法虽然“笨”,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有效果。“笨”办法有很多,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实践过、确实感到有用的几种。
一是听录音。初中时要求,每篇课文要听三十遍。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坚持下来,我反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着随身听(那会儿还没有复读机),听一遍在纸上划一道杠,直到划满六个“正”字。虽然不能说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么多小时听下来,对语感是一个很大的提高。当然,录音质量一定要高,最好是英语是母语的人用正常速度录制的,那种哗众取宠的“洋话连篇”之类就像魔咒,听得越多坏处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学3L时,老师上课要大家口头轮流造句,下课还要付诸笔头,造一页纸、大约十来句。我的句型就是这样学来的,一点秘诀都没有。当然,抄的时候不能“有手无心”,当时抄错是要重罚的。
三是默读。平时做题、温书总是喜欢读出声来。时间一长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语感比同龄人好了许多,应该得益于此。
用功,再加上点巧劲,进步会更快。要善于琢磨,举一反三。我记性差,不愿背(课文、单词、语法),就试着多理解,理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two third还是two thirds,中间有没有连字符?一般说on Monday,但前面的介词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说fish and chips,反过来就不行呢?这些都是我研究的对象。得到了答案还不满足,总要想一想能不能推广到其他地方,举一反三。
做题也一样,每次都会问自己:出题人想考的是什么?这样,就不用陷于题海战术,白白浪费掉宝贵的时间和学英语的兴趣。那时只要考英语,前一天我准保在家看闲书或温习其他功课,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Family Album USA。刚开始每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语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这样,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急躁冒进,而是反省自己:自学没有老师指点,会不会学得太“油”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零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语》。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ABC到鲁滨逊的故事,书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课后习题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时,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学《看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爱不释手。
“牛抗”(New Con的昵称,new concert,新概念英语)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 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3L到NCE(新概念英语)前两册一共360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学外语其实也一样。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就是觉得当时背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3L最后一课,快乐、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英语题,用了一半的时间,居然也能得131分。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做题在行并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
Into Gear
进入状态
上高中后渐感升学压力,于是多埋首于数理化的题海,少有心在英语世界里流连。但人生有时就是这样,用功时没人在意,倒是在你不期待时,荣光自己找上门来。初中播下的种子,高二时终有收获。那年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不小心”得了个特等奖,到北京白玩了一趟。
一年后参加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再获高中组特等奖。澳方主办者邀请获奖的前几名去悉尼领奖,是我第一次出国。但澳洲牛肉我实在吃不惯,那里的空气也实在太爽利。悉尼城区让我想起了上海,高楼中有老屋夹杂。那里的海水很蓝、沙滩很美,人也颇热情。歌剧院很漂亮,绿地很养眼,但最难忘的还是悉尼近郊一个叫“卧龙岗”的农场。
在那里,我第一次放马山间,为此还买了保险;第一次看牧人剪羊毛,剪下的毛除了两个耳朵洞仍是完整的一块;第一次看牛绕圈耕地;第一次亲身喂猪,并在第二天清晨看她“分娩”;第一次见到鸸鹋,却搞不清它和鸵鸟的分别;第一次日落时分躲在灌木后面,想一睹袋鼠的“芳容”而未遂;第一次到半夜仍未睡,在草原上支起篝火,趁着当地Billytea的劲儿和人聊天;第一次早上不用人叫,五点就起床,和人在斜坡上玩飞去来器,差点砸坏人家的屋顶——不管怎样,那是个美丽的夜晚,美丽到清晨我们怎么都舍不得走。
高中课文(Senior English for China)很无聊,英语课便大多用来做数学题,倒符合效率最大化的理论。一晃终于到了要保送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么。出于对上海的偏见,拒绝了复旦。从小在南大操场边玩大,觉得那儿适合玩耍而非学问,也没考虑。
思来想去,只有两个选择:北外英语系,北大东语系。不愿再把英语当专业,觉得自学就够了,学点别的多好:于是向往北大,那里的湖光塔影。但老师不这么看:与其做大池塘里的小鱼,干嘛不做小池塘里的大鱼?信然。
这里有件事要插叙。高一时,学校组织了英语兴趣小组,每周六上午活动。一次,董正璟校长——也是英语特级教师——给我们讲小说:十多页纸的故事,写一个南非黑人小孩的遭遇。文章很感人,读了几遍后,我萌生了把它翻成中文的想法。
整整一个周日,晚上九点前终于成稿,第二周上课交给了校长。一周后,董校长把译稿还给我,上面做了些改动,还有些鼓励的话,而且说可以帮我联系发表。
我终究没有胆量把自己的处女作付诸文字。但这件事一定给校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毕业前一个晚上亲自打来电话,说手头有几本小书问我有没有兴趣翻。我欣喜若狂,自负的少年谁不想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铅字,何况还能署名。董校长很高兴,答应借我字典并为我校稿。
从六月中到八月初,我挥汗如雨,晨昏不息。那些书原是一套里面的几本,出自牛津、剑桥学者的笔下,智慧、文字相映成辉:有讲宇宙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有讲全球升温的前景;有回顾男性地位的今昔;有探讨未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还有探讨基因技术可能给世界带来的影响。
翻译这些书,对我既是语言、知识上的考验,也是意志的磨练——多少次,截稿日期的临近让我寝食难安。一年后摸着崭新的书页,我心中的喜悦实在难以用文字传达。我要感谢董校长的提携,也要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信任,自此开始了一段愉快的合作经历。谁又知道,毕业后我选择翻译为职业,和这次际遇没有关系呢?——不过这是后话了。
大二时,我译了第二本书,耶鲁一位学者写证券市场的高智商犯罪,共二十万字。书的内容很专,原是学语言的人不甚了了的。但我碰巧对经济学感兴趣,大学里听了些课,再加上临时恶补、多方请教,终于做到没有“露怯”。
毕业前译了第三本书,是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讲战争和战场上的人,三十六万字,正在排校。这些经历告诉我,学外语不仅是掌握一门语言,还可以给你相对广博的视角和较短时间内迅速了解未知领域的能力。外语是走向世界的窗户。我还意识到,一名好的翻译,背景知识和文字功底同样重要;中文水平和英文程度同样重要。
大三、大四我的专业是口译,课上课下做了不少练习。我很幸运,有很好的老师带我入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意识到和口译相比,笔译功底至少同样重要;和同传相比,交传的底子至少同等重要。工作后,我终日沉浸在翻译中,更深深体会到了:不是说学了十年英语,翻译就一定行,称职都未必。由此而生一种谦卑感,日日催我反省,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
A Less Travelled Road
少有人走过的路
中学六年尤其高中三年,我都把英语当作一门我可以考高分、可以给我信心的科目,而没有意识到英语作为语言本身的魅力;所谓兴趣,不免带上了功利色彩。这种局面直到我把英语作为自己唯一的兴趣所在和着力点——也就是到了北外英语系——才得到改变。
英语作为专业该怎么学?这是我在北外第一学期遇到的最大难题。一开学,挫折就纷至沓来:语音、口语免修考试双双没过。怎么办?没办法,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赶。苦恼没法驱遣,就把它们淹没在书本中。但学习之余心里也嘀咕:自己到底行不行?
很快,从横向比较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优势:笔头比较强,基本功扎实。但瑜不掩瑕,口语差、不爱表达是我的两大弱点。这不能怪别人,谁叫中学时一直纵容自己的懒惰,上课从不举手发言;老师要编对话,总是千方百计地躲,欠了一屁股债等着老师“大赦”。
痛定思痛,决定改弦更张。性格一下子改不了,就从其它方面努力。一是恶补语音。每周两次、每次两小时在小花园里一个人苦练:一年后果然见成效,开始陆续有人夸我语音好了,可见天道酬勤。
日后慢慢知道,中国人(尤其是南方人)发音位置普遍靠前,这样发出来的音比较单薄,这是一弊。二是双元音马虎,后一个元音不发足,如bye听起来像汉语的“拜”,大错。三是重音常读错,弄得老外往往不知所云,须知重音在英语里的重要性好比四声之于汉语。四是长音偷工减料,常用短音敷衍了事,如region第一个音节。五是音节尾的m/n常吞掉,该闭口的不闭,如mine听起来像my。六是单元音不够饱满,无精打采掺在一堆辅音里面,如maintain中的两个/eI/很少受重视,总发成/mEn5ten/,再如man经常听着像men。七是该连的不连,一盘散沙,没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效果,如GRE/7dVi:B:5ri:/中加入的连音/r/。八是该吞的不吞,如UnitedStates,又如want to。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举了。
大二时,系里专门办了语音班,每周上一小时课。中国教授负责讲理论、演示英音,另请了位美国诗人演示美音。两人演示一丝不苟,合作天衣无缝,带我们一个一个音标地过。语篇选了前面讲到的A Private Conversation一文。文章不长,却教了半个学期:一句一句过,先英音、后美音,每个人都要过关,课下每句话还要念五十遍,务求和课上的演示分毫不差。这是天底下最“笨”的办法,可连最初的怀疑论者也不得不承认,最“笨”的办法在短短一学期后却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效果,点滴积累终于引发了质的改变。可见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没有老师教的情况下怎样提高?答:勤查专门的发音字典,如有近百年历史的English Pronouncing Dictionary,除了标音准确、详尽,还常有说明。然后就是多听,精听,训练一双敏锐的耳朵,善于捕捉细小的差别。听力最好的教材莫过外国广播,BBC、VOA都行。查过字典,kilometre按英式读法重音在第二个——而非一般人以为的第一个音节——上,再经过BBC播音员的验证,印象就深了。
努力的第二个方向,是讲话时不再满足于想象中的“地道”,而是力求清楚;要求自己说话不追求所谓的“流利”,而要言之有物。再有就是尽量创造“用”——而不仅仅是“说”——英语的环境,结对练口语不失为一招。
两人长期对练,可以避免参加英语角问完What’s your name? How old are you? Where are you from?就无话可说而每次都低水平重复的尴尬。随着交流的深入,必定要求一定程度的语言来达意,这应当是一种高效率的、有表现力的英语。我们常见比赛选手在台上滔滔不绝,其实只消把他们的话翻成中文,就可见其内容的贫乏、逻辑的勉强。说中文时不会犯的毛病,为什么一到英语就都出来了呢?这里面固然有英语表达能力有限的问题,但是不是也因为说中文时是“说话”,而一到英语就当是“表演”的缘故呢?真实环境下的英语对话——真正用英语说清楚一件事、讲明白一个观点——可以避免这一点,做到语言与时俱进、内容求真务实。
同时我也不放松自己的强项。先说听,其重要性我也是到工作以后才逐渐意识到的。听不懂别人的话,只知道自己一个劲说,有什么用?孤身在美国,听不懂警察的“Freeze!”不仅是笑话,更是人命攸关。听力是检验英语基本功的重要标尺:词汇量不大、语法不扎实、语感不强、背景知识不够,都会影响到听。
怎么练习?我提供两个思路。一是听写。在北外前两年每周都要考听写:一篇短文,慢速听两遍要求全记下来,包括标点符号也要根据语法知识补上,这样理解、拼写都考到了,可谓一举两得。难一点的是五分钟常速新闻,不管听多少遍,只要一小时整理出一篇播音员可以照着念的文字稿,要求一字不差。
二是泛听。广播除BBC、VOA外,CRI也可以听;电视有BBC、CNN、CCTV-9。现在资讯发达,网上有很多资源,下载、在线听都可以。开始可以捡感兴趣的听,以理解为目的,听时不妨随手写下好的和陌生的表达法,供事后记忆或查证。听前不要看文字稿,否则效果会打折扣。
至于写,英文写作有几个误区,越是“好学生”越容易陷在其中,不能自拔:喜欢用大词,用很“拽”的句式,追求形式(对仗、押韵)而忽略内容(有没有内容,有没有逻辑?)。再就是写作课过时的教法——按叙述、描写、论辩,因果、比较、时序分类教——和GRE、TOEFL、四六级考试评分标准造成的“新八股”。
怎么摆脱?一要多看,看各种类型的文章:小说、散文、新闻、信牍、社评、论文。二要多想,想作者这样写有什么道理?换种表达,效果会不会打折扣?慢慢培养出对文章的辨识力。还要注意不迷信大家、古人,一切从交流出发,以有效交流为检验好文章的唯一标准。三要多写,哪怕是为写而写。读书笔记、日记、邮件——甚至情书——都可以尝试。
写的时候目的要明确。我要达到什么目的?是分析作者文字背后的意图,还是记录今天的所做所想,抑或是赢得女孩子的芳心?想清楚了再打腹稿,先写什么后写什么,然后用简单、清楚的语言把想法付诸文字。
写好了搁在一边,过段时间再看,等成就感过去,按英文逻辑通读几遍,删去可有可无的字句、没有意义的大话、莫名其妙的比喻。不妨读出声来,看拗不拗口、顺不顺畅;可以读给没看过文章的人听,看好不好懂——白居易写诗的方法,我们何尝不可借鉴?不满意了,改;文从改中出嘛。
改的标准是什么?就英文而言,GeorgeOrwell、EBWhite、SirErnest Gowers等人的告诫仍然是金玉良言:多用主动句,少用被动句;多用动词,少用名词;多用短句,少用长句;多用英语词,少用外来词;多用具象词,少用抽象词;多用有表达力的词,少用滥调陈词;多用小词,少用大词,等等。不妨多读读Longman、Oxford的学生词典,只靠两千常用字就解释清楚几乎所有的英文词,是何种功夫!
读写不分家。刚上大学时,老师总是讲名著简写本要读满二十本。这样做,效果不会立竿见影,但我以亲身经历担保,这绝对是好办法。读时不要选择生词多的,老查字典会影响情绪;找那些生词少或不影响理解的,一口气读下来,收获就在不经意的顺畅阅读中。大量阅读固然可以扩大词汇量,但这里的目的是理解和培养语感,不要“心有旁骛”,以致减损阅读本身给我们的快感——这一点,和我们幼时字还没认全就如饥似渴地读《西游记》异曲同工。除了名著简写本,语言简易的原版小说也是不错的选择,像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Love Story、The Bridges of the Madison County等。
精读也少不了。这点一般大学强调得比较多,我就不浪费纸墨了。只是有一点:现在一般教材都喜欢选所谓的“时文”。学鲜活的、用得着的英语,作为一条原则我不反对。而且少数报纸、杂志的文章或充满洞见或嬉笑怒骂,确实值得读,如美国的The New Yorker,又如我的最爱、英国的The Economist。但“时髦”的另一面是未经时间检验,作学语言的范本未必合适。其实——就英语专业学生而言——多读一些大作家笔下的文字,甚至读些剧本、诗,有百益而无一害。
大二一段时间,我曾沉迷文学,一天到晚捧着Norton和Oxford的选本,好像走火入魔一般,课也不上。主要是读诗,除了文本本身,介绍作家生平、时代背景的文章也读一些,按时间顺序从古英语诗歌而下,直到读到一战。虽然读得很粗,还是在脑中建立了一个坐标,这是光读干巴巴的文学史做不到的。
除了文学,语言学也是英语专业学生必备的知识,谁叫我们拿的是英语语言文学的学位呢?最早接触语言学,是在哲学课上听老师介绍deSaussure和他的《普通语言学》。读翻译过来的东西难免生涩,而且我隐约觉得索氏立论时有偏颇。正巧,手头有推崇历时研究法的RobertBurchfield的文章,更坚定了我的一些质疑。为了调和,也是为了更好地消化两种理论,我又找书看。有一本小书,DavidCrystal写的What isLinguistics?,深入浅出、立论公允,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
既发现了宝藏,哪能轻易放弃?我开始了孤身探宝。语音学有JohnWells的Accentsof English,读后很多现象会豁然开朗。社会语言学主要是WilliamLabov等人的城市方言调查,看发音差别背后的社会、心理因素。再就是语法学,一门可以不断给我惊喜的学科,下决心把RandolphQuirk等人一千七百多页的大书A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读了三遍,惊诧、倾倒于理论的巨大阐释力。还有文体学,主要是上书作者之一、曾数次来华的GeoffreyLeech的几本书。语用学有Quirk的几部开山作品。还有词典学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词典我多说几句。从小到大用过十数种字典,这里向大家推荐几本。先说案头字典,若要例句多,不妨选Collins或剑桥系列;若要释义精,莫过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大一点的有上海译文的《英汉大词典》及其补编和商务的《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字典要多查,不能苛求每人都像一位师兄讲的那样,“把字典当作枕边书,睡前必读”,但至少要抵制住电子词典的诱惑,以免欲速不达。
由字典,我想到单词。曾几何时,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好像没有背过从A到Z的“红宝书”、“黑宝书”之类就不算学过英语,这实在是误导。说绝对些:一个单词,脱离了一定的语境,就什么也不是。英文和中文间不存在一对一的映射关系,welcome固然是“欢迎”,也是“不客气”,如在答词的You’re welcome里。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背”单词最好的办法是大量的阅读。
还有一个误区:好像扩大词汇量是学英语的全部,错。先不谈词有主动、被动之分,在有了一定词汇量后,与其花大力气开拓新的“疆土”,不如先精耕已有的“领土”,把重点放在常用的小词上,把它们用好、用活。
One Way Leads to Another
一条路引向另一条
大二有件事为我日后生活的改变埋下了伏笔。英语辩论课表现不错,被推荐到系里,经过层层选拔,进了校队,开始备战两个月后的“外研杯”辩论赛:查资料、做卡片、写讲稿。
系里请侯毅凌老师——《许国璋电视英语》的主讲人之一——给我们辅导,许多老教授和外教也帮我们一起分析辩题,梳理逻辑。以前看中文辩论赛,只道那些选手天生反应敏捷、能言善辩。等自己也经历了每周三次、每次四小时的“魔鬼训练”后,才体悟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真正含义。
正式比赛我是替补,但也现场感受了淘汰赛的紧张和残酷。当英国驻华公使夫人宣布获胜队伍,队友捧起冠军奖杯时,我和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亲自参与、见证北外再度捧杯的激动,成功的喜悦、泪水,两个多月的酸甜苦辣、废寝忘食,在之后整一个星期里都挥之不去。复制这场成功,也成了我努力的一个方向。
回头看辩论赛,我有如下的体会。首先,挑选辩手要看他(她)的语言组织能力、反应和分析能力,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语言不谈了,一名优秀的辩手还应善于抓住对手的逻辑、引证失误;思路清楚、敏捷,把握并能调整比赛的节奏;遇强不怵;和队友合作无间。其次,辩手应亲自写稿,而不是依赖中国老师或外教。每写一稿都可以借机重新梳理材料、整理思路,是一种绝好的锻炼。
辩论赛让我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但不能亲自上场却让我颇感遗憾。下一个机遇敲门时——大三下学期开学,系里贴出海报,“二十一世纪·爱立信杯”第七届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在即,有意者请速报名——在一位老乡的“怂恿”和支持下,我斗胆报了名并顺利通过了预赛,再度在侯老师指导下代表北外参赛。
决赛是两周后的事,赛题Globalisation: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China’s Younger Generation是我不熟悉的内容,于是开始恶补相关资料,熟悉背景知识,搜集相关说法,整理思路。写了几稿,可侯老师总不满意,认为不是“太小”就是“太偏”,要不就是思路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于是一遍又一遍地推倒重来,到后来,我自己都没信心了。出发前一天,讲稿终于通过,只需再作文字上的修改。我请外教帮我从音韵、意思各方面推敲,删了一百多字后,讲稿不仅更上口,条理也更清楚了。
但我对自己没太大信心,觉得能进前六就不错了,这种心态反而帮我把包袱扔给了别的选手。侯老师也帮我调整,让我躺在沙发上体会声音放松时的状态。到成都的头天晚上,我们在一间叫Fisherman’sWharf的酒吧喝酒聊天,体验当地风情。比赛当天,侯老师也不大包大揽,而是让我自己决定行止,调整状态。
二十五个选手里,我第三个上场,已备演讲节奏没有掌握好,说到后面有点快;但我对讲稿很有信心,所以没影响后面的发挥。我的即兴演讲题不算难,结构清楚,容易出彩,问“如果你是第一位登上月球的中国宇航员,可以带三件东西,你会选择什么?”我的答案中规中矩,解释也比较合理。
现场答问,第一个评委问我对中美关系的未来有何展望。我从一名学生的角度,简短作答。第二个评委是英国人,问如果要向英国孩子介绍中国文化,我会怎么讲?我的回答既照顾到了传统,又不忘现代,算是四平八稳的答案。
最后一个问题出人意料:“如果可以带第四件东西上月球,你会选择什么?”辩论赛的急智救了我:“我会带盘磁带,上面录有世界上已知的语言。在全球化过程中,它们中有半数到本世纪中叶会消失。我希望后人知道,就在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曾经有着如此众多的语言,而每一种语言背后都是一片独样的文化。”话音刚落,掌声就响了起来。
通过比赛和赛前准备,我得到了如下经验。一、充分的知识、语言和心理准备,是取得好成绩的必要因素。二、场上不哗众取宠,场下不张扬、作态,才能既赢得比赛,也赢得对手的尊重。三、演讲要“熟米生做”,相信自己的每一句话,让每个字都印到听众的脑子里去。四、回答问题要切题,要止于当止,绝不拖泥带水。冗长是不自信的表现。
宣布结果的那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掌声告诉我,这是我当之无愧的荣誉。我高举起刻有前六届冠军姓名的“二十一世纪杯”,挥动着鲜花,沉浸在胜利带来的喜悦中。冠军带来的不仅是荣誉、知名度,赛场内外的朋友,还有一个月后为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年会提供外语服务的机会,半年后的英伦之旅,甚至现在的工作,乃至我终身的职业。
博鳌亚洲论坛的外语服务工作,我为近距离见到总理而兴奋,为帮助外宾排解了问题而骄傲,为结识了六位同龄人而高兴,也为爱立信公司的愿景和价值观所折服。除了亚洲各国联合自强、共谋未来的雄心壮志,用自己所学助人沟通的幸福是我从这次活动中获得的最深感受。
英国之旅更是我早就向往的,如今终于如愿以偿。有剑桥大学出版社的资助,我的亚军、来自青岛的李军得以到剑桥游学两周,追寻诗人徐志摩的足迹。
八百年的大学和更古老的大学城,让我们如痴如醉;灵动的剑河和河畔的木舟,让我们流连;大学教堂的钟声和博物馆陈列的历史,让我们肃然起敬;三一学院夏夜上演的莎剧以及因此结识的一对英国老夫妇,让我们多了个日后重返康桥的理由:两周后离开时,我们多么想带走这里的哪怕一片云彩,好让这一切记忆永远新鲜!
除了剑桥,我们还去了牛津和莎翁故里Stratford-upon-Avon:牛津虽含“渡口”的意思,但没有穿城的河流;Avon河也没有剑河秀气——虽然河中的天鹅仍让人想起莎翁当年的雅号——不过总比伦敦令人失望的泰晤士河好些,至少没有漂浮的垃圾,虽然也没有伦敦塔桥可以凭栏远眺“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胜景。
The Journey Ahead
前路漫漫
从英国回来已是大四。九月中,外交部来招考,可能是中学校友、刚卸任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大使榜样的力量;可能是北外四年的教育“有五星红旗的地方,就有北外人的身影”;可能是成都比赛评委、外交部翻译室张建敏处长的真诚;可能是博鳌论坛助人沟通经历的吸引;可能是被外交部事业、感情、待遇“三留人”政策打动,也可能是垂涎那里每天中午一块钱的“免费午餐”——总之,一番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外交部翻译室:一个我直到现在都不后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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