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au 新闻 澳大利亚航空公司因涉嫌解雇一名员工而面临刑事指控

澳大利亚航空公司因涉嫌解雇一名员工而面临刑事指控

 

本周,澳大利亚最著名的航空公司在Downing Centre District Court受审,该公司因涉嫌解雇一名员工而面临刑事指控,原因是该员工在新冠肺炎开始时提出了有关从中国抵达的飞机上感染Covid-19的担忧。

 

 

澳洲航空因未能向员工提供适当的清洁设备而被指控违反了《工作健康与安全法》(WHS)。

 

清洁工说他被解雇是因为“引起了安全问题”

 

案件的核心是西奥·塞雷梅蒂迪斯 (Theo Seremetidis) ,他在澳航担任保洁员长达7年之久,之后被解雇。

Seremetidis 先生声称,他被解雇的原因是他告知其他员工,他们有权停止任何被认为“不安全”的工作。

在澳航未能向其员工和承包商提供个人防护设备 (PPE) 和消毒剂后,他提出了这一建议,并指示他们仅用水清洁机舱。

Seremetidis 先生是雇员的健康与安全代表,他声称,在他提出保护和适当清洁设备的请求被公司无视后,他的职务赋予了他注意的责任,提醒他的同事停止在从中国抵达的飞机上工作。

 

 

2019新冠肺炎时间线

 

Seremetidis 先生于 2020 年 1 月下旬/2 月初下达了停工指令,随后不久于同年 2 月 7 日被解雇。

当时,人们对Covid-19知之甚少,只知道它具有高度传染性,会让人感染重病——一些人死于这种病毒。

到 2020 年 1 月 23 日,很明显人类会感染该病毒——而不仅仅是一些人所说的动物。武汉此时被封锁并与中国其他地区隔离。

世界卫生组织开始定期发布信息,并最终于 1 月 31 日宣布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

澳大利亚于 202 年 2 月阻止了来自中国的入境,联邦政府于 3 月 19 日关闭了边境,许多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

不幸的是,Seremetidis 先生的事件并非个例。事实上,这只是澳航被指控未能为员工提供工作所需的适当设备的众多案例之一。

 

 

澳航面临数百万澳元罚款

 

该公司因在工作场所发生歧视行为而受到多项指控,每项指控最高可对公司处以 5,770 个罚款单位的罚款——目前相当于 634,700澳元。

这意味着如果指控得到证实,该公司的罚款可能高达数百万澳元。

如果判给 Seremetidis 先生赔偿,澳航将按照法院判定的适当金额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将另行支付。

 

澳航拒绝认罪

 

澳航在为自己辩护时辩称,从中国返回的航班上没有携带一例Covid-19阳性病例,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口罩、手套和防护服等安全设备,以及消毒清洁产品,其医疗团队还就Covid风险控制进行了通报。

在此基础上,该公司辩称,在来自中国的飞机上工作并非不安全。

该航空公司曾公开表示,Seremetidis在接受调查期间被指示不要上班,原因是他未能遵守公司的“行为标准”(Standards of Conduct)政策,包括试图煽动不受保护的劳工行动

该公司还称,Seremetidis被解雇是因为公司决定将地勤工作外包出去,而不是由于他对同事的煽动行为。

 

 

Transport Workers’ Union全国秘书迈克尔·凯恩对起诉表示欢迎,他说:

“澳大利亚没有其他公司面临过这些严重的刑事指控。如果地方法院同意澳航此次行为违反了《健康与安全法案》,这将为联邦法院两次裁定的该国最大的非法解雇案件赢得桂冠。

Seremetidis被解雇的同时,澳航正努力在公开评论和员工简报中淡化这种致命病毒的危害。不久之后,澳航在阿德莱德的行李室发生了新冠肺炎群发事件,几乎夺去了我们一名乘客的生命。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们看到艾伦·乔伊斯(Alan Joyce)和其他薪酬过高的高管拿到了数百万澳元的奖金,因为他们找到了新的、不正当的方式,在我们一度珍视的国家航空公司压榨工人,破坏标准。我们需要一个安全可靠的航空委员会来消除航空业的过度贪婪,并将其恢复为一个公平、安全和可靠的行业。”

这当然不是第一个针对澳航不公平对待其工人的指控。

在该公司外包 2,000 名地勤人员并导致大规模解雇后,Transport Workers’Union将该公司告上了澳大利亚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法院去年裁定,澳航从事此类行为违反了《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法官迈克尔·李(Michael Lee)表示,他不相信澳航外包工作的决定是没有动机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大多数工人是工会成员,根据企业协议享有各种工作场所权利。

这些员工包括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珀斯、阿德莱德、达尔文、凯恩斯、汤斯维尔、爱丽丝斯普林斯和堪培拉机场的行李搬运工和客舱清洁工。

澳航曾试图辩称,做出这一决定是为了每年为公司节省1亿澳元——面对新冠肺炎的影响,该公司“急需”这笔钱,尽管澳航获得了约20亿澳元的联邦政府支持,其中包括为失业人员提供的8.5亿澳元工资补贴

作为首批要求员工和乘客接种新冠疫苗的澳大利亚企业之一,澳航也引发了相当大的争议。乘客必须全面接种疫苗并携带证明文件的要求在几个月前才被取消。

 

 

根据 2011 年《工作健康与安全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04(1) 条,出于禁止的原因在工作场所从事歧视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个人最高可处以 1,155 个罚款单位(或 127,050 澳元)或 5,770 个罚款单位公司的罚款单位(或 634,700 澳元)。

该法第 105 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出现以下情况,即构成歧视行为:

解雇一名工人,
终止与工人的服务合同,
在雇佣工人的过程中损害了工人的利益,
改变工人的职位,损害工人的利益,
拒绝或不提供聘用未来员工的提议,
在提供聘用条件方面,对未来员工的待遇要低于对其他未来员工的待遇,
当事人终止与另一人的商业协议,或者
当事人拒绝或未能与另一人订立商业协议。
威胁或计划做这些事情都包括在此定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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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c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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