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制药公司购买一批流感疫苗
一场涉及制药业的纠纷围绕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展开。
一家澳大利亚制药公司从英国购买了一批流感疫苗,为 1999 年的流感季节做准备。
疫苗需要在一定温度下储存,并满足其他交付要求。
疫苗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由另一家公司负责。这个过程是由一家医疗用品零售商安排的。
代理商签订合同不看条件
作为制药公司的代理商,零售商与受雇储存和运送疫苗的公司签订了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代理商没有检查在需要签字的地方上方出现的声明:“在签署之前,请阅读‘合同条件’(背面)。”
代理商疏于阅读合同的相关条件和免责条款,也没有在双方的任何对话中进行沟通。重要的是,其中一项条款规定承运人不对疫苗运输的任何损坏负责。
制药公司起诉运输公司疏忽
在交付过程中,由于储存温度不正确,疫苗只能被销毁。
制药公司随后以疏忽为由起诉运输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运输公司声称,由于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它对疫苗的销毁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法院决定运输公司是否确实对销毁疫苗负有责任。
案例a -运输公司的案例 | 案例b -制药公司的案例 |
由于制药公司授权代理就运费和付款协议代表其行事,因此受合同免责条款的约束。
我们在原合同中明确指出,必须阅读页面另一侧的“合同条件”。 制药公司的代理没有费心去看它们,这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没有催促代理或欺骗签署合同。 尽管代理没有阅读这些条件,但他还是签署了合同——而签署是一种受合同约束的行为。 |
严格来说,我们不是合同的一方,因为我们有代理代表我们签署了合同。
我们的代理没有阅读背面的条款和条件,因此不知道免责条款。因此,运输公司不能依赖这些条款,确实有责任。 即使我们的代理没有阅读免责条款,运输公司在双方的谈话中也没有提及这些条款。 我们的代理商(医疗用品零售商)给运输公司发了一份传真,说明运输的重要性。传真上写道:“这些是用于人类接种流感的极易失效的疫苗。因此,您必须向我们保证能够维持并证明您在从取货到下车的整个冷链环节。” 即使我们的代理签署了合同,运输公司也没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确保各方都阅读和理解了条款和条件。 |
专家对法院判决的评论
高等法院裁定疫苗运输公司胜诉
在Toll (FGCT) Pty Ltd诉Alphapharm Pty Ltd [2004] HCA 52;219 CLR 165;79 ALJR 129;211 ALR 342号,高等法院裁定Toll胜诉,一致推翻了之前的两个判决。
最初,Alphapharm被判为过失损害赔偿金(683,061.86澳元)。
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和新南威尔士州上诉法院裁定,Toll没有向Richard Thomson (Alphapharm的代理商)提供充分的合同背面条件存在的通知。
由于Toll无法依靠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因此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疫苗损坏负有责任。
高等法院驳回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使用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向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后,这一法律原则被驳回。采用了一种客观的检验方法来确定各方立场上的“合理”人是否会有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
高等法院的结论是,当事人的语言和行为会使一个有理性的人相信有一个目的,即表明一种合同关系。
实际未签署合同的一方仍受其约束
还发现,由于Alphapharm将从Toll的交付职责中获益,并向Richard Thomson提供了送货信息和指示,并将其转交给Toll,因此Alphapharm确实是合同的一方。
签字是受合同约束的一种意向
首席大法官格里森以及大法官古莫夫、海恩、卡利南和海登一致认为,由于理查德·汤姆森签署了合同,且不存在任何无效因素(如胁迫、欺诈或虚假陈述),双方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Toll最终可以依靠免责条款。法院表明:
适用于本案的一般规则是,在没有建议的无效要素的情况下……一个人签署了一份他知道包含合同条款并影响法律关系的文件,他就受这些条款的约束,而且此人没有阅读该文件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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