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大利亚男子拒绝与交警合作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该视频被用来宣传一种说法,即如果驾车者自称为“游客”而不是“司机”,他们就不需要遵守交通法规。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有人认为司机可以通过将自己定义为“游客”来逃避警方的处罚,这种说法源于对法律的“主权公民”误解。
在视频中(截图在这里),一名自称为“约翰”的男子记录了他在开车时被拦下后与两名警察的对话。
这名男子拒绝承认是他在开车,他对警察说:“我没有在开车。我在旅行……我们在自己私人财产中游览不需要许可证”(视频标记19秒)。随后,他拒绝了警方出示驾照或进行呼吸测试的要求。视频的最后,司机说他将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这段视频于9月29日发布在澳大利亚的Facebook页面上,点击量已超过100万次。
视频的描述称,“对于那些不知道的人,承认是‘司机’会认为你是一个法律上虚构的个体,而自称‘游客’(原文如此)则不会如此。”
这段视频此前被发布到一个与维多利亚地区小镇Euroa相关的Telegram聊天群中。
视频中的警车挂着维多利亚的车牌,警察似乎来自维多利亚警察局。
声称司机可以通过将自己定义为游客来使自己不受道路规则的约束,这是“主权公民”有时使用的策略,“主权公民”是一个由质疑政府有效性的人组成的独立运动。
主权公民运动植根于美国几十年前的阴谋论,但已成为一种全球现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南非和其他地方都有信徒。
根据一些主权公民的说法,司机是合法实体(“法律虚构”),而游客则是不受同一法律约束的“活人”。
然而,悉尼科技大学的法律讲师、主权公民问题专家哈里·霍布斯说,视频中男子使用的论据注定是失败的。
霍布斯博士在一次电话采访中说:“在这类事情上,没有什么免罪卡。”
这些论点已经在世界各地的法院进行了审判,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新西兰。
“从未有法院在此基础上支持主权公民的主张……这样的主张根本不可能在法庭上得到支持。”
霍布斯博士说,虽然主权公民经常用一种“法律术语”说话,使他们看起来对法律有特殊的见解,但人们可以选择不遵守某些法律的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他说:“主权公民的行为依赖于那些可能不太熟悉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则的人的无知和善意。”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的社区,所以我们需要遵守这些规则。如果你不喜欢他们,你可以代表议会,或者向议会议员请愿。这是恰当的民主方式。
“你不能称自己为主权公民,从而退出法律的运作。”
在2021年9月昆士兰法学会的《Proctor》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主权公民和法律的文章中,布里斯班律师埃拉·斯科斯表示,在澳大利亚,所有人都被视为法人。
斯科雷斯写道:“通过任何所谓的法律文件,简单地拒绝或放弃这一点,都不会赋予一个人免受州法律管辖的豁免权……在澳大利亚体系中,议会制定的法规高于其他法律体系。”
“这样的论点在澳大利亚各级法院都经过了司法检验,但没有一个成功。”
维多利亚州交通部发言人说,1986年的《道路安全法》规定了适用于司机的法律要求。
她说,酒后和吸毒驾驶法适用于任何驾驶员或驾驶机动车的人,包括在私人财产上。
这名女发言人说,一名男子在描述他们被警方拦截时正在做什么时所使用的描述是不相关的。
维多利亚的《道路安全法》将“驾驶”一词定义为“控制车辆”的任何人(第18页)。根据该法案第49条(第224页),在警察的要求下拒绝进行初步呼吸测试的司机是渎职行为,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两年。
澳大利亚的每个州和地区都有自己的道路法规,但这些法规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是一致适用的,只有少数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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